东平县沙河站镇中、小学操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东平县沙河站镇中、小学操场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沙河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沙河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20160961
2.2本项目为东平县沙河站镇中、小学操场工程,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沙河站镇中学操场基础工程,建筑面积:12134平方米;
二标段:沙河站镇中心小学操场基础工程,建筑面积:4671.26平方米;
三标段:沙河站镇吴桃园村小学操场基础工程,建筑面积:5242.85平方米;
四标段:沙河站镇何村小学操场基础工程,建筑面积:5290.48平方米。
工期:一至四标段均为:30日历天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86.797412万元,其中一标段:204.999665万元,二标段:86.033669万元,三标段:103.296399万元。四标段:92.46767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东平县本地施工企业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县外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及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
3.3投标人需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3.4省外企业需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2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需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的证明(网上截图)、法人授权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证及相关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的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沙河站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平县沙河站镇沙北村
邮 编:271500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187548359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 高洪勇
传 真:0538-8669079
电子邮件:lczhb5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青年路支行
账 号:3700 1697 4080 5015 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