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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公安局任丘市公安局网上督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2 10: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任丘市公安局网上督察升级改造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120020018
项目联系人:崔浩
项目联系电话:15333279321
采购人:任丘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渤海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5333279321
代理机构: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任丘市会战北道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269807
预算金额:1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319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本项目产品销售授权书及厂家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3.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5.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6.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7.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及以上证书;8.省外企业要有《进冀企业市场进入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按照公安部《全国网上督查系统项目建设任务书》和河北省《河北省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任务书》的要求,结合任丘市的实际,实行市、县两级分别建设模式,任丘市公安局对网上督察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进行采购,并达到与沧州市局网上督察业务模块无缝对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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