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后台数据处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2、招标范围 1.2.1 招标编号:YNTTCG2016434 1.2.2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对采购方辖区范内管理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采集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判断、抓拍、录入、审核、复查、告知、答疑和“电子警察”设备抓拍方案设置等工作,最终有效数据上传采购方指定数据库。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4 服务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用户指定地点。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1.3.2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 1.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4具有电子警察数据处理经验,在昆明市设有能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常驻机构和技术人员; 1.3.5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保密工作机制或相关资质; 1.3.6按昆招监委发【2011】5号文规定提交投标人廉政承诺; 1.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采购预算:408万。 1.5、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