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卧龙塘坝工程招标公告
巩义市卧龙塘坝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CZ-2016-683
1.招标条件
巩义市卧龙塘坝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巩义市卧龙塘坝工程位于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距巩义市约25公里;工程总工程量25118m3,土方开挖1318.3m3,石方开挖7457.42m3,石方回填605.04m3,砌筑工程12639.61m3,砼及钢筋砼3097.63m3。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承诺函);
3.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持有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的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可不携带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审验。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 年7 月 11日起至 2016 年 7月 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报名时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杜志旭
电 话:13700859089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薛工 段工
电 话:0371-65585907 1580399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