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C标段(重招)三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7-12 10: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YNTTCG201604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重招)三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TTCG201604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采购内容:
1.1项目编号:YNTTCG2016043。
1.2采购内容:
标段 | 是否接收进口产品投标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C | 否 | 便携式(手提式)食品安全综合分析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37 | 台 | 云南省(各州、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最终用户 |
注: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所投标段的样机。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4交货地点:云南省(各州、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最终用户。
1.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1.6标段:C标段。
1.7采购预算:C标段:13426000.00元。
2、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
2.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投标人必须是代理经销商,应提供原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原厂商鲜章。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应在云南省内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公司且提供分公司在云南省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5如果所投货物实行生产、经营或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和由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2.7投标人应具备至少一项食品药品检测产品业绩;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购买:
3.1获取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3.3获取费用:10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3.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日09时00分;
4.2递交地点: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4号开标厅。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
5.1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4号开标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招标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侯玉春
联系电话:0871-68571901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人:任皓朱广娟段金凤
电话:0871—65895558
投诉监督电话:13888829415 13114272015
法律顾问:张志林13888650258
电子信箱:ttzbgs@163.com
9、本项目保证金缴纳账户及联系方式
一、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西园路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及金额:
C 账号:39630188000215307,金额:2%;
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帐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三、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一)银行转账:
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银行保函: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
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银行保函。
五、保证金提交的程序。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
1.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ggzy.com)注册;
2.投标人向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
3.投标人登陆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
1.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ggzy.com)注册;
2.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在“保函(单)缴纳【投】”栏中填写保函相关信息并提交;
3.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银行服务窗口办理提交手续,由托管银行代收保函原件后,投标人需登陆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对已录入的保函信息进行确认。
开标时,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按照标段(包号)公开各投标人保证金提交的情况,并交评标委员会。
六、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手续办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一楼受理大厅托管银行服务窗口;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建设银行:65385643,光大银行:65385602,富滇银行:65385703,技术咨询电话:65385509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