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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实验楼五层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2 10: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人民医院实验楼五层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实验楼五层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SCZD2016-ZB-1083/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

联系方式:029-85253261-273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次工程涉及实验楼五层实验室改造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采购预算:¥190万元(以开标前三天公布的最高上限控制价为准)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中央空调的安装;空气净化技术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检测等)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应提供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缴纳凭证须有养老保险收缴部门公章)或劳动合同。

3、企业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供应商须前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购买标书,标书售价500元。

2、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九、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下午14: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日下午14: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  燕  薛  盼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2061557558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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