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含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1 10: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含本项目实施方案)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5060020002
项目联系人:张聪聪、冯若宇
项目联系电话:15131247443
采购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
采购人地址:涿州市范阳路2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3967790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6679696
预算金额: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有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打印页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报名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打印页、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全套资料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磋商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注: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含本项目实施方案)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5060020002
项目联系人:张聪聪、冯若宇
项目联系电话:15131247443
采购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
采购人地址:涿州市范阳路2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3967790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6679696
预算金额: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有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打印页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报名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打印页、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全套资料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磋商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注: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