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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隧道UPS电池更换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1 10: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隧道UPS电池更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隧道UPS电池更换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RHP-C051600420372-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晓、陈少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3-59803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口里东窑子村

联系方式:袁小冬、0313-59102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晓、陈少鹏;0313-5980397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隧道UPS电池更换工程施工

采购数量:

1、张家口至崇礼段草帽山、东山、大华岭和大南沟4条隧道内UPS由于电池问题,均不能实现应急供电功能(UPS使用年限已达四年之久),隧道停电后处于黑洞状态,对于行车安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草帽山隧道RK2+140、东山隧道RH15+053、大华岭隧道LK23+695和大南沟隧道LK24+3524处隧道的65AH的UPS电池更换为100AH的电池共计464块。其中草帽山隧道64块、东山隧道64块、大华岭隧道288块、大南沟隧道48块。

2、本次招标为隧道UPS电池更换工程施工,分为1个标段。

采购用途: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隧道UPS电池更换工程施工

项目实施地点:张家口市

供货时间: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8月,预计完工日期2016年9月,计划工期2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3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上述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6、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副本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除外),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不一致的,否决其投标。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前款规定递交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4: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不一致的,否决其投标。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各标段的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每个标段应当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5倍时,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产生3-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3倍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至少3名投标人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入围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营业执照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施工企业

资质等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或通信系统或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 绩 要 求

近三年内(2013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5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3年内(指2013年7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3年内(指2013年7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附件4: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标准

1、评标办法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入围投标人的产生顺序对抽取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直至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毕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当同一个标段的入围投标人均未通过评审时,招标人依据《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实施办法》的原则从未入围投标人中重新产生入围投标人后,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直至推荐出1~3名中标候选人。评审完毕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未对投标函填写的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进行修改,并按要求填报了其他相关内容;

b.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确认合理定价清单及承诺函文字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了关键设备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以及相关日期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授权委托书、承诺函、所抽取标段且已确认的招标人盖有公章的全套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原件(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合理定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的修改(如果有))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投标函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适用委托代理人签署)。

(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9)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10)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递交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所附营业执照上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一致。如果发生变更,投标人应提供了相应的变更资料复印件;

b.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时的授权代理人与其投标文件正本授权委托书证明中的授权代理人一致;

c.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内容一致。

(12)投标人未对招标人给定的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合理定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进行修改。

 (13)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信息一致。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6)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形。

(17)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

所附高速公路项目的登记业绩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规定。 

所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 (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网站核查的结果一致,如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相关网页显示不一致或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所附证书复印件信息不一致或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信息不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规定,则该证书将不予认可。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有效,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所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 (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网站核查结果一致,如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相关网页显示不一致或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所附证书复印件信息不一致或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信息不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规定,则该证书将不予认可。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有效,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所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核查结果一致,如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相关网页显示不一致或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信息不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规定,则该业绩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

标准

不适用

3.1  

 

初步评审修改为: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3.1.2

 

修改为: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3.1.6

初步评审

不适用

3.2

详细评审

不适用

3.4.1

评标

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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