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LJYCG201607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童章云
项目联系电话: 139437733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辽源市西安区东山街东影路99号
联系方式: 童章云 139437733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丽 0437-3290319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CG20160711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已由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LYXAZC2016-07-11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土建、电气、采暖等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东山街东影路99号,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 8月 8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 10月 6日,总工期 60日历天。
2.5 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建筑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永辉大厦905室)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日14:00时,地点为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9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辽源市西安区东山街东影路99号
联系人: 童章云
电 话: 1394377334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联系人: 张 丽
电 话: 0437-3290319
2016年 7月 1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建筑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