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抽测采样与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抽测采样与分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抽测采样与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02-1641CITC21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峭松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4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010-84949045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峭松010-6334840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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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 第一包:满足污染源排放监测、质控抽测、研究监测等工作需要。 第二包:满足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等工作需要和满足污染源排放监测、质控抽测、研究监测等工作需要。 | ||||||||||||||||||||
简要技术要求: 第一包:预处理器主机;便携式采样仪主机及主机箱;滤膜滤筒自动秤量仪;多气路标气混合装置和高温标准湿度发生校准装置等。 第二包:由控制系统、送样系统、再悬浮箱、空气过滤系统、切割器、气路控制系统以及外部连接部件等组成;废气重金属综合采样器主机;双路烟气采样器和便携式冷水机;便携式烟气汞分析仪主机;便携式三氧化硫自动分析仪主机等。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5:58 至 2016年07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