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301更换节能灯具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受总务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301更换节能灯具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301更换节能灯具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16DX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彤彤 王 吉
项目联系电话: 电话: 0451-864179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总务处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联系方式:胡颖 电话:0451-864039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彤彤 王 吉 电话: 0451-8641795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203房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只允许一个企业法人作为投标人,谢绝两个及其以上企业法人联合投标;3.2 投标人应为灯具生产厂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舞台专用灯具生产许可证和在国内合法供应本次招标产品的资格。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需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及对招标人工作人员培训的能力;;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舞台专用灯具改造工程相关经验,具备电气、设备及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3.4投标人所投灯具设备(属于国家3C认证范围内的)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灯具设备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国家有关部委颁发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5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8(或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2004(或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6 本项目采购的舞台专用灯具仅限于鸿彩、详明和浩洋或不低于上述品牌档次的国内国际或合资品牌;3.7 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的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且净利润不能为负数;3.8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一年的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其中资信证明的开具时间必须在报名时间内;3.9 投标人(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投标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有则该投标人的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203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112房间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