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顺德区商事主体通用综合监管平台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顺德区商事主体通用综合监管平台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第二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8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招标编号:0724-1601K09N1523
2. 项目名称:顺德区商事主体通用综合监管平台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第二次)
3. 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01 | 顺德区商事主体通用综合监管平台第三方测评服务 | 1 | 项 | 24 万 |
1)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必须对全部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显示经营范围,则提供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息公示的网页资料)。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 凭以下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显示经营范围,则提供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息公示的网页资料)
2) 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并提供授权代表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购买标书时候要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以购买标书)
有兴趣的供应商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2楼C区1号-2号,电话:0757-83160061
2)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3)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4)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 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8月 3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顺德区大良街道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2楼C区1号-2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gmgitc.com)。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供应商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八、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4楼
电 话:0757- 22835611
联 系 人:全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2楼C区1号-2号
电 话: (0757) 83160056、83160060
传 真: (0757) 83160060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马先生、欧小姐
招标文件下载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