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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1 09: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名称:平邑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553970718

地址:平邑县浚河路西首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4号环球国际10楼

联系人:张主任 邮箱:lyydzb@163.com 电 话:0539-7879768 13581068896 0539-7879769(传真)

三、项目名称: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Y2016CG067

四、项目简介:

项目内容:A包:预算为48.52万元,保密、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B包:预算为68.81万元,办案保密升级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在当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6年07月11日?2016年07月15日,每日0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中介机构办公区(报名时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3、方式: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A包(办公电脑、拼接屏、解码器、硬盘录像机)须提供厂家的授权书、B包中(摄像机、电子屏、接送卡、发送卡、视频处理器)须提供厂家的授权书。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 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8916010400019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莲花商城分理处。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PY2016CG067。

九、会议开始时间、地点:

时 间:2016年8月2日9:30时 (北京时间)

地 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冠鲁商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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