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处2016年南关区园林处苗木供应商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1 08: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南关区园林处苗木供应商选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南关区园林处苗木供应商选择

项目编号:JLZX-2016-07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天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9986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处

地址:南关区吉顺街18-7号

联系方式:李娜0431—886168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天娇0431-849986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X-2016-07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南关区园林处苗木供应商选择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

2.1乔木质量标准:树木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行完整(没有特殊要求,不准用断头苗)。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病虫害,常绿树叶色正常。根系发育良好、无病虫害,移植时根系或土球大小,应为苗木胸径的8-10倍;

2.2灌木质量标准: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灌丛均与,枝条分布合理,丛生灌木枝条至少在4-5根以上,有主干的灌木主干应明显。

2.3由于苗木市场价格受季节等因素影响,为确保施工进度,供应商必须做出承诺,此次询价为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的价格,在此期间必须按询价信息规定的数量、品种、单价、发货。

2.4本次苗木采购共选择2家供应商。

三. 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的苗圃经营许可;能按时提供园林处所需苗木,供应苗木品种及规格达到园林处要求标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821330分,地点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处

地  址:南关区吉顺街18-7号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431—8861685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齐天娇

联系电话:0431-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28166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正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