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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安局机关保卫支队用房维修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8 17: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市公安局机关保卫支队用房维修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6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公安局机关保卫支队用房维修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1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市公安局机关保卫支队用房维修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黄河路南,辽河小区院内、

工程规模:土建、水电暖铺设、室内装饰及室外配套

计划投资:施工:322.8万元,监理:4.85万元;

计划工期:12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4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www.dyjs.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金盾路1号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邮    编: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5066080677            电    话:0546-60981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fcgzxcgyb@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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