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宝丰县产业集聚区豫02线以东部分路段管网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县产业集聚区豫02线以东部分路段管网工程已经平财预[2015]752号文批准,招标人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产业集聚区豫02线以东部分路段管网工程
2.2采购编号:BFZC2016-BG-21
2.3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宝丰县城区南部
2.4项目概况:宝丰县产业集聚区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宝丰县城区南部,本次工程给水管主管线设计全长1153m、排水管主管线设计全长1299m。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3.2报名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需提供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5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6业绩要求:企业2013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管网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项目经理2013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管网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需提供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8本工程共为一个标段,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每日8:0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2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地址:宝丰县为民路18号)。
4.2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每日8:0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故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另外提供一套齐备的材料(须提供的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函,申请函的内容包括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名称、查询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另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和身份证、被授权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7.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0375-6512598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关女士
电 话:18749681363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云顶灯饰城南门北一排东 50 米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