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一高中食堂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十一高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十一高中食堂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十一高中食堂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M-2016-06-8414(ZCGC-1606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红
项目联系电话:158431058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十一高中
地址:长春市十一高中
联系方式:于主任0431-876283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红158431058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原水务集团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十一高中食堂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全部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对长春市教育局2016年直属单位基本建设维修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在项目管理团队不重复的情况下可兼中,当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任一人员重复投标时,若在先行标段中标,则取消其在后续标段摇球资格);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9投标人的资质应当满足省市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报名、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活动及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人员一致)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这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9.65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施工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并于报名成功后携带同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原水务集团2楼)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施工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并于报名成功后携带同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原水务集团2楼)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1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1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