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莱州市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州市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LC-2016-ZS-GA19
2.2 项目名称:莱州市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
2.3 项目建设地点:莱州市公安局拘留所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计划工期为40日历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采用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内容为莱州市公安局拘留所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6 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外地进鲁施工单位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12房间)报名。
4.2 报名方式:由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并提供高清扫描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12房间)持报名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莱州市政府采购大厅第一开标厅(莱州市文化东街628号,党校东侧银资大厦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烟台政府采购网、莱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公益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州市公安局,地址:莱州市光州西街,联系人:徐志强,电话:0535-2289239
招标代理机构: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01房间,邮编:261400,联系人:李旭升,赵娜,电话:0535-2170201,电子邮件:zs2170201@126.com,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莱州支行西苑路分理处,账号:3700 1666 9890 5250 0075
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