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7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GXTC-1629041通海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通海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通海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二次)”2. 招标内容及分包
2.1招标内容:对通海县中医医院2016年至2017年年度的临床使用所需要的中药饮片按照提供的采购目录进行配送【中标单位将同时担任通海县人民医院的中药饮片的配送,据实结算】。本次招标入围两家供应商配送,采购预算100万元。
2.2分包: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或部分响应。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地税、国税)
3)投标人除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外,应具有《药品GSP证书》或者《药品GMP证书》;
4)投标人管理规范,信誉良好,一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
5)药品生产企业的中药饮片须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即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药监局出具的“关于生产企业具备与生产品种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设备与检测能力的证明”或“委托检测的批准文件”)
6)投标人须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物流设施设备,应有标本室或留样室,质检设施完备。
7)对医院的饮片目录满足率达100%,及时配送率达100%
8)投标人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数据库,对库存药品动态进行效期管理。
9)投标人应具备满足药品储藏要求的设施。
10) 投标人应具备覆盖配送区域的供应和运输能力,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能保证一般药品5个工作日内(不分节假日)按甲方要求及时送到位;对抢救中需要的急需药品而药房又无配备的必须在4小时内送到。
11) 投标人拥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1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5.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 《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GSP证书》或《药品GMP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7日至 2016年7月14日止,每天 9: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昆明市海源中路和成国际A座21楼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开标地点: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联系:
招标人:通海县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海源中路和成国际A座21楼
邮 编:650106 联系 人: 李小姐 白小姐
电 话:0871-68311712 传 真: 0871-6831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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