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农业局2016年嫩江县海江镇曙光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嫩江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嫩江县海江镇曙光村水泥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嫩江县海江镇曙光村水泥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G2016GZX0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045649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嫩江县农业局
地址:嫩江县农业局
联系方式:代先生139045649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先生 0451-82362805-802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嫩江县海江镇曙光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嫩江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嫩江县海江镇曙光村
2.3建设规模:计划新修3.5米宽水泥路2公里(含路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商业信誉;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2015)每年有独立类似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5拟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资质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受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于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投标人自行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进行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当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嫩江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姜先生
传 真:0451-82362802
电子邮件:zhengxinyizu@163.com
2016年 7 月 7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3.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商业信誉;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2015)每年有独立类似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3.5拟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资质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受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0804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于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