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交直流混合微电网成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理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理工大学交直流混合微电网成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交直流混合微电网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HZCZB201658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琳、杨洵
项目联系电话:027-872736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联系方式:邓老师,180711347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龙琳、杨洵 027-87273661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湖北招标五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交直流混合微电网成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WHZCZB20165886
- 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交直流混合微电网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交直流混合微电网成套设备采购所需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预算总金额为120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即为无效投标。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三)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四)投标人必须是设备的制造商;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在招标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在2016年7月7日起至2016年7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503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7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与开标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湖北招标五楼二号会议室)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武汉理工大学招标投标网、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如果投标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中包含第十八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要求采购的产品,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第十八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所投产品并进行标识确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投标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中包含属于第十六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遵循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理工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807113472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湖北招标五楼
联系人:龙琳、杨洵
联系电话:027-87273661
电子邮件:longlong120715@163.com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7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授权委托人在招标投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开票资料
- 企业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开户行及账号: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2: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秉承诚信投标的原则,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资料或数据均为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若采购人或相关利害人核实我公司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我公司愿意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对采购人或相关利害人利益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将据实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三)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四)投标人必须是设备的制造商;(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在招标时则将同时被拒绝;(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湖北招标五楼503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湖北招标五楼二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如果投标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中包含第十八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要求采购的产品,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第十八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所投产品并进行标识确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投标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中包含属于第十六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遵循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