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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一期)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7 18: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郓城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一期)招标公告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郓城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就郓城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郓城县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郓城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一期)

三、项目编号:SDLRHZ-2016-8824

四、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五、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25个公共自行车站点,500辆公共自行车,550个行车锁止器,包括设备供货安装、配套设施建设及整个租赁系统建成后5年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法律法规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业绩;五年内有建设单一城市自行车站点50个或以上城市公共自行车项目(含运营)的经验,报名时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和项目验收报告。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4)自行车提供厂家产品3C、ISO9003、14001、28001认证;通过GB3656-2005检测报告;厂家授权及产品质量服务承诺;

(5)“公共自行车系统”提供:软件注册证书、授权书及服务承诺;

(6)主要组件: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电脑、一体机、UPS电源、摄像机须提供厂家授权及质量服务承诺。

(7)提供检察机关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8)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是唯一授权。

 

注:如投标人是公共自行车系统产品代理商、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原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原件、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无行贿记录;

    以上资料报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另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七、报名时间:

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八、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菏泽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郓城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18553015061

代理单位: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联系人:肖培   电话:0530-6535111     18053079299

地址:郓城县东环路中段启航之星商务酒店一楼南邻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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