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扶绥仲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扶绥县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扶绥县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项目编号:GXJHNN2016-D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5169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扶绥仲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扶绥县空港大道空港大厦7楼
联系方式: 董工 0771-7500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工、张工 0771-551692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已由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扶发改字【2014】16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绥仲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国家债券、农发行贷款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扶绥县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项目编号:GXJHNN2016-D02
建设地点:扶绥县东门镇洞谷村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0.2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7287.95㎡,其中:商业3012.67㎡,住宅22577.52㎡,其他1697.76㎡,最大单跨跨度10.5 m。
合同估算价: 约5840万元
要求工期: 420 日历天。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电、消防、绿化及总平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无。
3.4 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00分,下午15时至 17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3000 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松江街2号)
电话: 0771-7521999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绥仲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扶绥县空港大道空港大厦7楼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邮 编: 532100 邮 编: 530028
联 系 人: 董工 联 系 人:苏工、张工
电 话: 0771-7500677 电 话: 0771-5516926
传 真: 传 真: 0771-5516926
电子邮箱: 1175692411@qq.com
网 址: www.gxjiahua.com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账 号: 8000 4933 8188 669
2016 年 7 月 7 日
招 标 人:扶绥仲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业绩要求:无。3.4 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00分,下午15时至 17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