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实验小学篮排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费县实验小学篮排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费县实验小学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费县实验小学篮排球场工程
项目编号:XLZBLY-2016110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说明:
工程概况:费县实验小学篮排球场工程,包括混凝土面层、硅PU面层塑胶、浸塑护栏网等工程。
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报名时间:
1、时间: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中标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近期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全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前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日下午15:0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000.00元,(投标企业在2016年8月1日17: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并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zwfw.feixian.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费县实验小学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581072398
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539-203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