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烟草江门市有限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供用电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供用电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已获有关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烟草江门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用电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双龙大道北侧,凤山水岸东侧
2.1.2 用电性质:商业
2.1.3 用电设备容量:临时用电:新增315KVA 永久用电:新增2000 KVA
2.1.4 配电变压器容量:临时用电:1×315KVA 永久用电:2×1000 KVA
2.1.5 供电方式
临时用电:采用单电源供电,主供电源为110kV双龙站10kV锦园线10kV双龙大道1号公用电缆分接箱603开关。
永久用电:采用双电源供电。主供电源:在110kV双龙站10kV大岭线星河路公用开关站供电;备用电源:在110kV双龙变电站10kV锦园线双龙大道1号公用电缆分接箱供电。
2.2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组:
包组A: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供用电工程设计项目, 设计工期:临时用电设计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永久用电设计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内。(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包组B: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供用电工程施工项目, 计划工期:临时用电要求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的30天内完成施工;永久用电要求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内完成施工。(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3建设规模: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临时用电和永久用电的设计和施工,预计投资额:约410万元,其中包组A:约17万元 包组B :约393万元,(此金额均为含税金额,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金额以第三方审核后的预算为准。具体项目内容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包组A:包括:(1)项目供用电工程临时用电和永久用电设计;(2)临时用电安装一台315KVA台架式变压器及配套设备等的设计。(3)永久用电配电房高低压设备、接地系统等(包含2台1000KVA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和配套电缆等)的设计;(4)临时和永久用电的高压电缆引入(永久用电为双电源)的设计;(5)配套土建工程(门窗、电缆沟等)的设计;
包组B:合同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含电力设施标识装置施工、电力设施参数调试、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施工道路修筑、辅助施工费用、安全保障措施、转供电等措施费用,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内容:
包组A:包括:合同内容范围:(1)方案设计(设计说明、方案图纸、主要材料表、设计概算编制);(2)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预算编制);(3)施工招标技术资料编制;(4)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5)设计文件报供电部门审核等工作;(6)提供用于到市政、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的设计成果文件。
包组B: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供用电工程施工:
(1)项目临时用电和永久用电施工;
(2)临时用电安装一台315KVA台架式变压器及配套设备等。
(3)永久用电配电房高低压设备、接地系统等(包含2台1000KVA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和配套电缆等,采用双电源供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还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资质要求:包组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工程设计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包组B:具备承装、承修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包组A: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对口(送变电、电力)的高级职称。
包组B: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且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档案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公示:
4.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6 年7月7日至2016 年7月13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5.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 年7月7日至2016 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7:00。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银泉花园锦泉街1号109】。
5.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完成报名手续后现场购买(采购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为准)。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账号:44001670231051093278,开户行:建行江翠支行)。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
6.报名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如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联合体授权牵头方协议书(如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档案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材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除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核对后退回,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重复核对) 提交至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银泉花园锦泉街1号109】,否则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7月28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人人乐楼上市行政中心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银泉花园锦泉街1号109
招标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03871/0750-5587599
传真:0750-3803873/0750-5587499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市江翠支行
户 名: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帐 号:201200281902489884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
2、江门政府采购网(http://cgzx.jiangmen.gov.cn)
3、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www.tobaccobid.com)
广东烟草江门市有限公司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 7月7日
备注:本项目属于社会委托招标项目,非政府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