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教育局2016年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7 15: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2016年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笔记本电脑购置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600190001
项目联系人:王欢、马红涛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人:高阳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高阳县正阳路9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699981
代理机构: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预算金额:74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通用):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3、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唯一(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4、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须通过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5、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须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6、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须入围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7、 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提供2016年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通用):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16年缴费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2、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唯一(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3、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4、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入围财政部颁布的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5、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入围财政部颁布的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注:以上各标段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项目编号:HBXT-2016060122、采购预算总金额:7420000.00元,其中第一标段:1495000元,第二标段:1455000元,第三标段:1275000元,第四标段:1260000元,第五标段:1105000元,第六标段:830000元。3、投标人可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先后为原则。
项目名称:2016年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笔记本电脑购置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600190001
项目联系人:王欢、马红涛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人:高阳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高阳县正阳路9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699981
代理机构: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预算金额:74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通用):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3、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唯一(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4、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须通过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5、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须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6、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须入围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7、 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提供2016年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通用):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16年缴费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2、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唯一(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3、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4、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入围财政部颁布的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5、 投标人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入围财政部颁布的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注:以上各标段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项目编号:HBXT-2016060122、采购预算总金额:7420000.00元,其中第一标段:1495000元,第二标段:1455000元,第三标段:1275000元,第四标段:1260000元,第五标段:1105000元,第六标段:830000元。3、投标人可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先后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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