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拱北海关2016年H986设备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拱北海关2016年H986设备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2016年H986设备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项目编号:ZHWZ2016-218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6-33610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吴先生、刘先生0756- 8164360、4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0756-3361067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接受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拱北海关2016年H986设备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WZ2016-218FW
二、采购项目名称:拱北海关2016年H986设备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以上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不报或漏报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不予另行支付,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全部资金由财政部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采购服务的名称:拱北海关2016年H986设备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计委、环保总局发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主要工作内容有现场监测、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报环保部门审批和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竣工验收批复意见等。
3、数量:一项;
4、服务期限:在本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所有采购服务的准备、履行、成果和验收;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6、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4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服务商资格、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级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且评价资质范围应具备核工业和“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7月8日起至2016年7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递交时间:2016年8月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2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7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6- 8164360、4350];
传真:[ 0756-8164184 ];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邮编:[ 519020 ];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56- 3361067];-
传真:[0756- 3361190];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邮编: [519055];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级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且评价资质范围应具备核工业和“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