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实验小学清原县实验小学校园建设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原满族自治县实验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原县实验小学校园建设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原县实验小学校园建设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LNYC-201606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项目联系电话:566225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实验小学
地址:清原县双龙镇9号
联系方式:吕波 024-530231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丹 56622560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在地检察院出具)。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4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