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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高分辨率快速更新循环同化数值预报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7 13: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分辨率快速更新循环同化数值预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分辨率快速更新循环同化数值预报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琦

项目联系电话:021-223275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空港一路171号

联系方式:孙琦 021-223275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磊 15821218194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名   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1

高分辨率快速更新循环同化数值预报系统项目

见“应用软件系统功能规格需求”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2、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3、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之间不应有利害关系。4、投标人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产品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或授权代理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维护能力。同一软件只接受一位投标人报名,若多于两家及更多,则该软件只接受最早报名的授权代理商。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7、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8、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总负责,包括协作和合作制造部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在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空港一路17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高分辨率快速更新循环同化数值预报系统项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管局 《高分辨率快速更新循环同化数值预报系统项目》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月15日之前或在招标方计算资源准备好之后的6个月内完成。

2.3 招标范围:高分辨率快速更新循环同化数值预报系统项目进行采购招标。

2.4 投标报价: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完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

3.3 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之间不应有利害关系。

3.4投标人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3.5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产品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或授权代理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维护能力。同一软件只接受一位投标人报名,若多于两家及更多,则该软件只接受最早报名的授权代理商。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7 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

3.8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总负责,包括协作和合作制造部分。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整,售后不退。

5.3 本工程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空港一路171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    址: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空港一路171号    

邮    编: 200035                          

联 系 人:  孙   琦                         

电    话: 021-22327511                     

传    真: 021-626880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朱田惠、彭正飞、宋磊、孙巍巍     

电    话:021-62666043*150、151、233       

传    真:021-62274938                     

电子邮件: songl@sois.sh.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民航发【2011】58号 关于民航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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