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公园周边区域详规编制及人民公园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虞城县人民公园周边区域详规编制及人民公园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人民公园周边区域详规编制及人民公园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公园周边区域详规编制及人民公园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2.2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6】088号
2.3建设地点:虞城县境内。
2.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人民公园周边区域(约4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公园(约1500亩)绿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预算、相关配套设计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质。
4. 企业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份类似(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7 月 7日—2016年7 月1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市归德路与南京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鑫国际5#楼1单元2503室)进行报名。
4.2报名须知,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设计业绩(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质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3. 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其它资料前来报名,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查询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4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无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4.5、项目负责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
注: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6年 7月 26日上午9:00整。
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华美主题酒店(商丘市长江路与睢阳大道交叉口往南10米路西)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7034257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370-2295126 15537015951
2016年7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