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伊川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078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伊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伊川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川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
2.2交易编号:伊公采购代【2016】031号
2.3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2.4招标内容:公安局执法办案装备采购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8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现场执法摄像机 5台、 现场执法相机 15台、笔记本电脑 15台、
扫描仪 3台 打印机 15台
二标段:现场勘查照相机 2台、 卷宗扫描仪 18台、 台式计算机 5台
三标段:涉案物品存放管理设备1套、文件鉴定检验设备1套、理化检验鉴定设备 1套
备注:一个供应商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的要求;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货商,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3.3第一、二标段的供应商须提供现场执法相机、现场勘查照相机SD卡加密程序生产厂家音视频存储加密及传输加密程序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须提供现场执法相机、现场勘查照相机SD卡加密程序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3.4第三标段的供应商需具有警用装备类产品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文件鉴定检验设备、物证管理系统和异形物证电子围栏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物证管理系统须提供公安部出具的物证管理软件和异形物证电子围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5供应商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 7 月 8 日-2016年 7 月 14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除外);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报名,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注: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承诺不符合招标人要约条件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交承诺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要约条件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7月 28 日 09 点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伊川县公安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1385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955811
联系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
2016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