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宗地一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以郑东计财[2015]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宗地一土石方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宗地一土石方工程施工;
2.2 招标编号:YDZB16103;
2.3 建设地点:宗地一位于京港澳高速辅道以东、通商路以西、金光路以北区域,地块编号为BS
2.4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为338461.68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土石方(包含基础土方、地表附属物垃圾等)开挖、清理及外运;
2.6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3 信誉要求: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4 提供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2015年07月以来连续不间断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在“郑州建设信息网”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络查询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无在建承诺书。
(5)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2015年07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②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8号(联合中心大厦)11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8827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10楼
联 系 人:侯莎莎、杨娟娟
电 话:0371-53777553
传 真:0371-6030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