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车辆段保安服务委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397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车辆段保安服务委外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375,600.00
- 四、采购数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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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车辆段保安服务委外项目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6,375,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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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注册地不在广东省的保安公司,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30个工作日内取得本市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7月07日至2016年07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办公楼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