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温蒸汽灭菌器、持续血液净化系统及血液透析机等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437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温蒸汽灭菌器、持续血液净化系统及血液透析机等设备购置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45,000.00
- 四、采购数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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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高压蒸汽灭菌器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B包 | 持续血液净化系统(CRRT机)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B包 | 血液透析机 | 3.0 | 详见采购文件 | 2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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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7月07日至2016年07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即时尚电器城楼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备注:(1)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登记。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7日 14: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八室
- 十、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7日 14:30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八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07月07日 至 2016年07月13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东莞市石龙镇祥龙路1号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81368837
传真: (0769) 81368837 邮编: 5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