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委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398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委外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86,080.00
- 四、采购数量:一项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委外项目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3,886,080.00 |
-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注册地清洁行业(协会)颁布的三级(或丙级、C级)及以上保洁资质或注册地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三级或以上资质。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7月07日至2016年07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办公楼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