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垃圾专用车购置项目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垃圾专用车购置项目
本招标项目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垃圾专用车购置项目已由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核准,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6)067 号,招标人为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四标段进行二次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垃圾专用车购置项目第四标段
1.2 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6)06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段划分:
2.1 招标范围:吸污车 8吨级 高压冲洗功能 1辆采购;
2.2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吸污车 8吨级 高压冲洗功能 1辆采购,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含ABS防抱死制动系统)。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院内;
2.4计划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完成供货,同时提供必需的整套车辆办理牌、证手续、资料;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2.6质保期1年;
2.7采购标段:
第四标段:吸污车 8吨级高压冲洗功能 1辆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8采购预算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四标段标段人民币33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潜在投标人须为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潜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已先报名者为准)。
3、具有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公告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7月 7日起至 2016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东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6年7月 7日起至 2016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须是个人缴费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经销商需提供);
④企业交纳税收的证明(须提供近6个月内交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
⑤企业近三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企业近三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⑥投标人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1份(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⑧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同开标地点;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861482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穆女士
电 话:0371-55001511
电子邮箱:rhah1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