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林业局韶关市森林航空消防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韶关市林业局的委托,对韶关市森林航空消防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L16GZ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森林航空消防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次)
三、采购预算:11201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 | 单位 | 采购数量 | 预算价格(元) |
1 | 飞机加油车 | 详采购项目内容 | 辆 | 1 | 590000 |
2 | 其他设施、设备 | 详采购项目内容 | 批 | 1 | 530100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告知函;
二)、施工部份资格:
1、投标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由不多于二个企业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由牵头单位之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六、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点击打开链接
1、公示期: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3日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七、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0号水务局综合办公大楼2楼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0号水务局综合办公大楼2楼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0号水务局综合办公大楼2楼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人或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1-813968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小姐 张小姐
电话:0751-8767033
传真:0751-8763053
3、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0号水务局综合办公大楼2楼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812026
邮 箱:sgzhongli@163.com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