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结余资金新增工程一标段、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巩义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结余资金
新增工程一标段、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巩义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结余资金新增工程一标段、三标段二次,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6-33,招标人为巩义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招标结余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巩义市芝田镇八陵村、羽林庄村2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新打机井;潜水泵配套及安装;变压器配套及安装;地埋管及开挖、回填;建设出水口、阀门井、道路、防护林等;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新打机井2眼、2台潜水泵配套及安装;
三标段:地埋管8200米、出水口230个、阀门井5个;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4各标段投标人还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一标段:
3.4.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井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三标段:
3.4.3 投标人须是PVC管材生产厂家,具有行业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1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开户许可证。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2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巩义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人民政府三楼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 / 联系人:徐女士 陈女士
电话:0371-85668617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