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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金秋医院3.0T超导磁共振成像仪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6 17: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省金秋医院3.0T超导磁共振成像仪采购的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辽宁省金秋医院委托,对辽宁省金秋医院3.0T超导磁共振成像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6070022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设备名称
13.0T超导磁共振成像仪及相关服务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标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700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到货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7月6日起至 2016年7月13日(每日8:30时--11:30时、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150美元或10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5)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3: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金秋医院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人:邸新宇
联系电话:024-6278456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周新宇 李冬
联系电话/传真:024-2338100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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