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桃花江旅游休闲绿道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桃花江旅游休闲绿道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桃花江旅游休闲绿道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DCZX-2016-0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工
项目联系电话:35699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隐路31号秀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莫付林/0773-22201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毛工/0773-356999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桂林市桃花江旅游休闲绿道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桂林市桃花江西岸B1-11、B1-12-1、B1-12-2、B1-13地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B1-11、B1-12-1、 B1-12-2、B1-13地块。总面积约35679.49m2,全长873米,其中绿化面积、主道路建设面积、核心景观以获批规划设计为准。主道路面3M~5M,两侧缓冲带每侧宽度不小于20CM。项目投资金额:约 38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人行步道、景观绿化(包括硬景部分的休憩站、雕塑雕像、园林小品建筑等和软景部分的绿化种植区域)、公园绿地配套服务用房等。主道以彩色沥青路为主要道路类型,辅以木栈道、间隔、亭子、石道、砾石道、台阶等其他辅助类道路;沿观光主道在红线范围内建设绿化带,绿化率不小于70%。根据桂林市规划局《关于桂林市桃花江旅游休闲步道系统规划前期工作意见》(市规办[2015]191号文),可在距桃花江20米以外的非建设控制区规划建设不大于项目用地规模5%的小体量的永久性建筑作为配套服务用房(以相关部门批文为准)。
2.4 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3800万元,包括休闲步道系统、景观绿化工程和公园绿地配套服务用房的建设投资(包括建安费、建设工程其他费及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及运营期流动资金等。
2.5 招标范围: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及移交。
2.6 项目性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模式。
2.7 特许经营期:70年。
2.8 特许经营内容:作为投资回报,秀峰区政府特许投资人经营本项目的公园绿地配套服务用房,通过出租配套服务用房的租金收入或自营收入。
2.9 质量要求:移交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10 建设期8个月(其中,步道及配套工程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工)。开工日应以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复后取得合法手续并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建设期内无需政府支持建设资金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3.3必须有承担建设和管理项目费用的能力,报名时须出具1200万元银行部门的资信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7:48 至 2016年07月12日 17:4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5日 17:47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5日 17:48
六、开标地点:
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桃花江旅游休闲绿道建设工程已由桂林市秀峰区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模式,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资本投资,招标人为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投融资商(以下简称中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市桃花江旅游休闲绿道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桂林市桃花江西岸B1-11、B1-12-1、B1-12-2、B1-13地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B1-11、B1-12-1、 B1-12-2、B1-13地块。总面积约35679.49m2,全长873米,其中绿化面积、主道路建设面积、核心景观以获批规划设计为准。主道路面3M~5M,两侧缓冲带每侧宽度不小于20CM。项目投资金额:约 38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人行步道、景观绿化(包括硬景部分的休憩站、雕塑雕像、园林小品建筑等和软景部分的绿化种植区域)、公园绿地配套服务用房等。主道以彩色沥青路为主要道路类型,辅以木栈道、间隔、亭子、石道、砾石道、台阶等其他辅助类道路;沿观光主道在红线范围内建设绿化带,绿化率不小于70%。根据桂林市规划局《关于桂林市桃花江旅游休闲步道系统规划前期工作意见》(市规办[2015]191号文),可在距桃花江20米以外的非建设控制区规划建设不大于项目用地规模5%的小体量的永久性建筑作为配套服务用房(以相关部门批文为准)。
2.4 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3800万元,包括休闲步道系统、景观绿化工程和公园绿地配套服务用房的建设投资(包括建安费、建设工程其他费及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及运营期流动资金等。
2.5 招标范围: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及移交。
2.6 项目性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模式。
2.7 特许经营期:70年。
2.8 特许经营内容:作为投资回报,秀峰区政府特许投资人经营本项目的公园绿地配套服务用房,通过出租配套服务用房的租金收入或自营收入。
2.9 质量要求:移交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10 建设期8个月(其中,步道及配套工程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工)。开工日应以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复后取得合法手续并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建设期内无需政府支持建设资金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3必须有承担建设和管理项目费用的能力,报名时须出具1200万元银行部门的资信证明;
3.4本次招 标 不接受 联合 体投标 。
4.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7月6 日至2016年7月12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773-3569998
4.2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如是施工企业投标的,必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是施工企业投标的,必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授权的,还需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银行开具投标人的1200万元银行部门的资信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3凡报名者,请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其他资料按照成本价收取,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guilin.gov.cn)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lxfq.gov.cn/index.asp)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中隐路31号秀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莫付林
电话: 0773-222018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联系电话:0773-3569998
联系人:毛工
招标人(盖章):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7月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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