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业务用房部分设备及配套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泸水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业务用房部分设备及配套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泸水县财政局批准,受泸水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泸水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业务用房部分设备及配套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感兴趣的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泸水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业务用房部分设备及配套装修工程
二、采购数量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实验室台柜 | 一批 | 具体参数清单详见 招标文件 |
2 | 无菌室设备 | 一套 | |
3 | 废气 | 一项 |
三、 交货期:40天;
四、交货地点:泸水县环境监测站业务用房
五、 质保承诺:一年内免费维修。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云南设立的分公司或经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委托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实验室成套设备的销售、安装、设计等,必须在云南范围承担过2个以上该类项目,并请提供相关业绩资料。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年审计报告)、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提供2016年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产品的代理授权书(中英文—如有)原件】;
6.投标人具有制造商的厂家产品授权;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产品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七、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 7 月 6 日至2016年 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中介受理窗口)。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6年 7 月 6 日至 2016年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中介受理窗口)。
3、招标文件的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1、递交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7 月26 日上午09 时00 分止送达至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414室,不接收特快专递或邮寄报价文件)。
2、开标会议地址: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414室)。
3、开标会议时间:2016年 7 月26 日上午09 时 00 分。
十二、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电汇;(2)网银(不接受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柒仟元整(¥7000.00元)。
3、提交时间及提交地点:投标截止之日前,提交到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到账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号:5300 1756 1370 5100 1756
联系人:石明芬
联系电话:0886-3633668
注意事项:
1.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至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2.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若分标段招标的,还必须注明所投标段名称;
3.投标人于保证金转账后持相应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至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412室)提取保证金发票(原件提交到开标现场;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十二、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
采 购 人:泸水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吴元军
电 话:13988620700
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泸水县新城区公积金中心旁
联 系 人:钟选银
电 话:15925552898
邮政编码:673100
发布日期:2016年 7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