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海关总署2016年信息中心系统设备维保及搬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2016年信息中心系统设备维保及搬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6年信息中心系统设备维保及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6GK-C0104-D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公为良 万荣祥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5902 010-651951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联系方式:公为良 万荣祥 010-65195902 010-6519517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01 | 系统设备维保及搬迁服务 | 维保设备:557台;
搬迁设备:545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 北京 | 搬迁设备的数量以搬迁方案为准,数量浮动不超过1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投标人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须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