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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海关总署2016年信息中心系统设备维保及搬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6 16: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2016年信息中心系统设备维保及搬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6年信息中心系统设备维保及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6GK-C0104-D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公为良 万荣祥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5902 010-651951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联系方式:公为良 万荣祥 010-65195902 010-6519517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01

系统设备维保及搬迁服务

维保设备:557台;

 

搬迁设备:545台。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北京

搬迁设备的数量以搬迁方案为准,数量浮动不超过1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投标人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须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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