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第十一中学文印室对外承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二次)招标公告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第十一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第十一中学文印室对外承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第十一中学文印室对外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JL201605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小郭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第十一中学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
联系方式:黄老师 13505990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小郭 05952279566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第十一中学(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第十一中学文印室对外承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JL201605011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3、投标人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 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具有打字、文印、复印资格)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投标人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公告及购买时间:2016年7月6日起2016年7月13日 17:30时(北京时间)截止。(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下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6日15: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6年7月26日15:3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8、投标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9、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13505990406
10、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张、小郭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2)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具有打字、文印、复印资格)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投标人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6)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1:07 至 2016年07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至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