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AJC[2016]02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疏丹
项目联系电话:0456-82966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黑河市中央街169号
联系方式:王疏丹 0456-82966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洪新 0456—8221838
代理机构地址: 黑河市龙科街7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与要求 | 中标家数 |
第1包 | 车辆评估及相关服务 | 对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中涉及取消的车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为每台车辆的处置价格,出具拟转让车辆的转让价值评估报告书。 | 1 |
第2包 | 车辆拍卖服务 | 根据车辆的评估情况,对进入拍卖名单的车辆进行拍卖及相关服务 | 1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9:3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科街7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爱辉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黑河市中央大街16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爱辉区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进行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C[2016]028号
二、项目名称: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需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与要求 | 中标家数 |
第1包 | 车辆评估及相关服务 | 对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中涉及取消的车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为每台车辆的处置价格,出具拟转让车辆的转让价值评估报告书。 | 1 |
第2包 | 车辆拍卖服务 | 根据车辆的评估情况,对进入拍卖名单的车辆进行拍卖及相关服务 | 1 |
四、资金来源及构成:财政性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第1包: 车辆评估及相关服务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无行贿受贿犯罪证明: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 车辆拍卖服务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无行贿受贿犯罪证明: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2. 投标人应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并且已在财政部门完成2015年度备案登记手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服务期限和地点:
服务期限:第1包(车辆评估及相关服务):15个工作日
第2包(车辆拍卖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次爱辉区公车处置工作完成止。
服务地点:黑河市城区内。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
1、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科街70号)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存款凭证(进账单或电子转账凭证),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核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爱辉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黑河市中央大街169号)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agency/)上发布。
招 标 人:爱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经办人:王疏丹
电 话: 0456-8296625
地 址:黑河市中央街169号(爱辉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70号
联 系 人:庞洪新
电 话: 0456—8221838
电 子 邮 件:HJRZ1838@163.COM
2016年7月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