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所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所需物资项目更正说明
作者: 发布于:2016-07-06 11: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更正说明
各投标单位:
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所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所需物资项目(漯采公开采购[2016]132号)招标文件有所更正,具体如下:
1、本项目招标编号为:漯采公开采购[2016]132号
2、招标文件第6页,原招标文件中“所投高速台式冷冻离心机如非本单位原产,须提供该设备原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也可提供其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原件);”
变更为:
“所投人工气候培养箱、智能恒温恒湿箱、体式显微镜如非本单位原产,须提供该设备原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说明。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6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