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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公安局采购巡防、交通协管员服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7-06 12: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永清县公安局采购巡防、交通协管员服装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20020049
项目联系人:李巍
项目联系电话:15100678678
采购人:永清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00678678
代理机构:永清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778572
预算金额:90.347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通过永清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预审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预审时还须提供下列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警用服装销售、警用器材”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开户许可证(6)由当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预审时明确原件的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预审。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资质不全的将被采购中心拒绝。采购中心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最终将由评标专家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永清县公安局采购巡防、交通协管员服装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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