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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凤泉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创建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6 13: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就新乡市凤泉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创建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创建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新凤招标【2016009

三、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四、采购范围及内容:中小学教学仪器一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五、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中学教学仪器一批;

第二标段:小学教学仪器一批。

六、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货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非生产厂家投标,授权经销商必须出具其代理资格证明,部分产品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规定产品的专项授权书(具体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8条”规定);

7、供应商须出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八、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资料简装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76-2016年7月12(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九、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市民中心大楼4楼)。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72909:00 时(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7开标室。

十三、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新乡市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新乡市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十四、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373-3096726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3069372685

十六、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新乡市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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