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公安局院内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6 09: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康保县公安局院内维修改造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1360010002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人:康保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康保县永安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5031390655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1号住宅楼03单元2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16208
预算金额:29.7635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2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县建设大街南侧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开标地点: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县建设大街南侧)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商基本条件;2、投标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商报名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商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2份,到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和购买谈判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开户许可证;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谈判项目编号:HBBHZC1604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名称:康保县公安局院内维修改造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1360010002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人:康保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康保县永安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5031390655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1号住宅楼03单元2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16208
预算金额:29.7635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2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县建设大街南侧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开标地点: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县建设大街南侧)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商基本条件;2、投标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商报名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商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2份,到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和购买谈判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开户许可证;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谈判项目编号:HBBHZC1604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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