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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湖?壹号城欧洲小镇01-6#~23#、27#~28#楼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5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宏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宏湖?壹号城欧洲小镇01-6#~23#、27#~28#楼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宏湖?壹号城欧洲小镇01-6#~23#、27#~28#楼

项目编号:14160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338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宏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

联系方式:覃工 0771-24420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 0771-553382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宏湖壹号城欧洲小镇01-6~23#27#~28#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宏湖•壹号城欧洲小镇01-6#~23#、27#~28#已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东盟经开区经发[2014]8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宏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14160011

建设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帽路西侧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5994.17㎡,(其中:6#楼建筑面积:1877.03㎡;7#楼建筑面积:1657.04㎡;8#楼建筑面积:1153.44㎡;9#楼建筑面积:1949.15㎡;10#楼建筑面积:1897.28㎡;11#楼建筑面积:1895.2㎡;12#楼建筑面积:3320.54㎡;13#楼建筑面积:3728.99㎡;14#楼建筑面积:1966.25㎡;15#楼建筑面积:1954.99㎡;16#楼建筑面积:3536.84㎡;17#楼建筑面积:2244.7㎡;18#楼建筑面积:2351.31㎡;19#楼建筑面积:2331.43㎡;20#楼建筑面积:1643.65㎡;21#楼建筑面积:4758.39㎡;22#楼建筑面积:2246.76㎡;23#楼建筑面积:3218.84㎡;27#楼建筑面积:1185.04㎡;28#楼建筑面积:1077.3㎡)。

合同估算价:13500万元

要求工期:4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安装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7 5 9 时至 2016 7 11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675日至2016 711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3000 元【备注: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7 26 10 00 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投标监督网www.ztb.gxi.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6303532)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宏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      地   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邮    编:    530021                     邮    编:        530021       

联 系 人:       覃工                    联 系 人:      沈工            

电    话:    0771-2442060               电    话:      0771-5533823    

传    真:    0771-2442060               传    真:      0771-5533823    

电子邮件:    329364989@qq.com          电子邮件:   568344087@qq.com 

 2016 7 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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