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北京市丰台区2016-2017年度“煤改电”电采暖设备——空气源热泵企业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丰台区2016-2017年度“煤改电”电采暖设备——空气源热泵企业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2016-2017年度“煤改电”电采暖设备——空气源热泵企业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GXTC-1601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骞翰、邵冉
项目联系电话:139111047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
联系方式:刘超 010-833685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骞翰 1391110475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 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3.3 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与热泵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内容;3.4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具有销售、售后服务代理协议的代理企业参加投标,必须以该产品原实体生产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附加《代理协议》中必须明确实体生产企业承担居民使用中的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严禁单纯性中间代理机构投标;3.5 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6 企业具备独立的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能出具厂房土地所有权证或厂房土地使用租赁协议;具有有效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国家CCC认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认定的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GB/T 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能体现机组在低温工况下正常运行3h);3.7 具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企业必须建有-20℃以下低温检测实验室,无低温实验室的企业视为无研发基础条件和产品质量控制条件,不许投标纳入北京供应单位;3.8 委托承担设备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专业三级(含)以上资质;3.9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10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1 企业应设有24小时专用售后服务电话,具备全北京市12小时内随时上门的服务体系和相应保障能力;3.12 企业近3年(2013年6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今)未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3.13 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14 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 中标后须在丰台区纳税;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三层会展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